
北京大學台北校友會公告
為維護北京大學聲譽,保障校友權益,規範校友會運作秩序,經本會理監事會議審議,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校友會章程,現就相關事項及人事調整公告如下:
一、關於張朝凱、胡峰賓、林保全相關事項之處理
經本會理監事會議審議確認,第九屆監事長張朝凱、副會長胡峰賓、理事長林保全於2024年9月任職期間,在未經北京大學授權,亦未經本會理監事會議決議同意之情況下,對外發起並設立「台灣北京大學校友總會」相關組織,並對外使用校友會相關名義進行活動。
上述行為已超出本會既有決議程序與授權範圍,並造成校友及外界對本會與相關組織之關係產生混淆,影響會務正常運作與整體形象。
鑒此,本會依章程決議:
1. 即日起,停止張朝凱、胡峰賓於本會之一切職務及會員資格;
2. 自公告之日起,上述人員以北京大學校友會名義所進行之一切行為,均屬其個人行為,與本會無涉;
3. 就相關事項,本會已啟動法律及章程程序之檢視,並將依相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。
二、關於吳錦玲、蔡宜君相關事項之處理
經本會檢視,在大型活動之組織及執行過程中,於活動安排、接待執行及相關費用管理等環節,出現執行落差及待釐清事項,已對活動成果及校友會名譽造成影響。
鑒此,本會依章程決議:
1.就相關事項,本會已啟動法律及章程程序之檢視,並將依相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。
三、關於相關人員會務影響事項之處理
經查,部分人員(包括胡峰賓、林保全、蔡宜君、陳君豪、包心萍)於會務參與過程中,涉及未依既有程序參與對外活動、或相關言行對會務運作及內部協調產生影響之情形。
本會已依章程規定進行處理,並啟動法律及章程程序之檢視,將依相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。
四、聲明
北京大學台北校友會鄭重聲明:
本會始終秉持「愛校、團結、服務、正道」之宗旨,致力於維護北京大學聲譽及校友整體權益。對於影響會務正常運作或損害校友權益之相關情形,本會將依章程及相關規定審慎處理,並持續完善會務管理機制。
特此公告。
北京大學台北校友會
2026年5月4日

